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面向全州考聘事业人员公告
2022-10-16 21:29:20   地区:贵州   浏览:0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如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计划考聘数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面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三)体检(复检)由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复检)须在考聘工作领导小组2名成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四)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考察政审由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取消拟考聘资格。

  九、公示和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林业局政务公开频道(http://www.qxn.gov.cn/zwgk/zfjg/zlyj_5135400/bmxxgkml_5135403/)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

  (二)凡经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考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本次公开考聘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127220(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办公室)

  监督电话:13985966268;17785909622(州南盘江国有林场纪委)

  点击查看>>>

  2022年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职位表

  2022年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

  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022年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