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黔西南州社科联下属事业单位考聘事业人员公告
2022-10-16 21:29:45   地区:贵州   浏览:0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体检(复检)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复检)须在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五)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社科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组由州社科考聘领导小组抽派2名熟悉干部工作,讲政治、党性强的同志组成,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登记表,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察对象的拟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

  (3)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5)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

  (7)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他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社科联在微信公众号“黔西南社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由州社科联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并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考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州社科联考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考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体检、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黔西南州政府网站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黔西南社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本次考聘公告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发布,各环节信息将在微信公众号“黔西南社科”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

  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监督电话:0859-3236573(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859-3231742(州社科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