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2-10-16 21:40:00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核

  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核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公布的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

  鉴于我们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向中心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三、面试

  本次招聘仅面试,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资格审核实有通过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另行发布。

  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

  中心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配合。

  考生在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所报单位变更联系电话。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