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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庆阳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期)公告
2024-04-18 10:13: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庆组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庆阳市2024年第二期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期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22名,其中:庆阳市人民医院56名、庆阳市中医医院22名、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2名、庆阳市妇幼保健院14名、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6名、市中心血站2名。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校医疗卫生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4届毕业生,本科学历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包括民办院校、独立院校。各单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庆阳市2024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期)需求计划汇总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5.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本科毕业生为30周岁(199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在庆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庆阳市卫健委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现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就业协议、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庆阳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6家用人单位及省内外有关高校网站统一发布引进公告,公告引进政策、条件、程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定于5月12日8:30—16:30在甘肃中医药大学教学楼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应聘岗位。在公告附件下载填写《庆阳市2024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应聘人员中2024届毕业生须在(附件2)就读院系及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盖章,提供学习成绩单原件(需盖章)、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的学历报告)、学位证、相关资格证、执业证,现场提交《庆阳市2024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及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