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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澄迈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公告
2022-10-13 09:57:24   地区:海南   浏览:0

  2.中级雇员招聘方式

  采取面谈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录用。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拟招聘名额末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3.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名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证明;

  (7)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原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对象包括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或举报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举报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举报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举报的不再受理。公示期间,因举报查实或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相关单位一致同意并盖章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后,通知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雇用合同,雇员合同期为5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雇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