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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邮电大学第二批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2-10-10 13:11:36   地区:江苏   浏览:0

  2.政治面貌证明: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必须由当前所属党组织于资格复审前6个月内开具。

  3.身份、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国内)。

  (2)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应社保缴纳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预计为2022年11月上旬,具体笔试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在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upt.edu.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upt.edu.cn//)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安排以及参加面试人员的姓名、岗位、笔试成绩和排名。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拟聘用人数的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

  (三)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具体面试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在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upt.edu.cn//)另行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五)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5年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