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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冈市蕲春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10-08 20:33:26   地区:湖北   浏览:0

  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2022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未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蕲春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6.聘用和培养。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聘用人员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聘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7.组织领导。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实施,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负领导责任,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负监管责任。整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测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有关现场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8517330(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

  0713-7308801(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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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2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2022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3: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rar.rar

  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