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考察
1.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3.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1.拟聘用人选在长江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cjxy.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十、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会采取场所消毒、交通疏导、健康识别和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江职业学院网(https://www.cjxy.edu.cn/)、长江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及“长职考试”微信小程序为本次招聘公告、笔试面试、测试考察、拟聘公示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174562(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余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74585(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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