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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9-30 12:03: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的9∶00-11∶30,14∶00-17∶00;10月14日的9∶00-11∶30;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2022年10月15日16∶00。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面试和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面试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和综合考评在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卫健委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具体面试、综合考评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地点为各招聘单位(地址详见岗位信息表)。

  参加面试和综合考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

  1、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应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者进入综合考评。

  2、综合考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组,对面试合格人员的学术成果、个人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同时领取学术成果和个人素质考评内容与标准。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3、总成绩计算。按照面试占50%,综合考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面试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分数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