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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教育人才专项公告
2022-09-30 12:05: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1)应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内容,30分钟准备时间。

  (2)10分钟内以模拟课堂的方式讲授面试内容。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四)跟班实习评价。面试合格人员参加引才学校为期一周的跟班实习,由引才学校指定专人围绕教师专业素养、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项目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得出量化评价成绩,满分100分。

  (五)经历业绩评价。引才学校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学习成果、学习成绩材料;各种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成果证明;在校期间获奖证明和相关特色成果证明;其他与教育教学能力建设相关的材料给予评价,满分100分。

  (六)体检、考察。引才学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跟班实习评价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跟班实习评价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10%。根据引才计划人数,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须对拟体检、考察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则不予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各引才学校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七)公示和录(聘)用。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报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后,按照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文件,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引才学校与引进人才本人签订就业协议。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对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的人员,取消其录(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云南省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在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进行。

  3.从事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4.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纪律或不具备引才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纪律的,由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引才结果无效。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入选人员、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公开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学校的,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规定,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公告由各引才学校和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重要提示

  疫情防控要求。在引才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将在规定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