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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州兴化市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2022-09-28 21:33: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19年10月11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17年10月11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19年10月11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19年10月11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0年度及202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市融媒体中心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市融媒体中心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3320362(兴化市融媒体中心)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89616186

  监督电话:0523-3326185(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综干科);0523-83242558(中共兴化市纪委兴化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23-83228870(兴化市人社局事业科)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指定网站:兴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hu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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