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武威市第三批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2-09-28 12:53: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六)岗位调剂。招聘计划出现空缺的,可在其他相同招聘条件的岗位未进入签约环节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考核成绩低于85分者不得调剂。

  (七)考察体检。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由市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市直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聘用。对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无问题反映或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政策待遇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并按条件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由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政府津贴。

  (二)为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统一提供过渡周转人才公寓,5年内免费居住。人才公寓无法满足需求时,按照博士、正高级专家每月2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每月15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每月800元标准发放人才租房补贴。

  (三)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7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由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引进到民勤县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在5年服务期内由县财政每年发放1万元的工作补贴。

  (五)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所在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通过设置特设岗位评聘职称。

  (六)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属于夫妻跨市两地分居的,经本人申请,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其配偶身份性质,协调调入相应的单位工作。

  (七)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处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

  (八)引进到市、县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并选派到企业服务的急需紧缺人才,服务期3年,服务期间人事关系、转正定级、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调整、教育培训等由所在市、县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排到相应市、县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鼓励在企业任职。

  引进的公费师范生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电话畅通,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的,取消相应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时,须严格按照国家和面试考核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做好个人防护。

  (五)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因素影响,无法按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2212221

  联系人:1389358658919959055322

  报名邮箱:gsswws2022rcyj@163.com

  监督电话:0935—211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