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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含专项招聘毕业生)公告
2022-09-28 21:30:54   地区:吉林   浏览:0

  (三)笔试

  1.本次考试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和《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后,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20的,需要进行初试筛选(笔试)。初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日期:10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详见《2022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请考生在资格审查完成后于10月9日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的扫描件(PDF格式)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附件3)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审验,逾期未提交的或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认定部门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征兵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6.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入考场。

  7.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笔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上交《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4)。“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笔试当天提供开考前48小时以内在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条件复审、确定拟面试人选

  1.需要笔试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5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免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不合格的取消拟面试资格。

  3.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有笔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