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10月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委 四川省教育厅 招聘公告
2022-09-28 21:31:47   地区:四川   浏览:0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会同四川省教育厅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笔试参考且取得面试资格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2年11月11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廉洁四川”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网上通知的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系统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学位为准。不符者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若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对有纪检监察、巡察、政法、财务、审计等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需由从事上述岗位工作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