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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嘉兴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高层次急需卫技人员公告
2022-09-27 22:03: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海宁市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岗位目录高层次急需人才目录编制发布办法(试行)》、《关于公布海宁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岗位和高层次急需人才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卫技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形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上午8:30~11:00。

  (二)现场报名地点: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内)三楼305办公室。

  (三)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四)网上报名邮箱:63363719@qq.com。

  二、招聘计划

  公共卫生相关岗位高层次急需卫技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科目)专业;研究生学历,具有专业型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18~40周岁(1981年9月26日至2004年9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9月26日后出生)。

  (四)户籍不限。

  (五)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八)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05办公室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一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张。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材料要求与现场报名须提供的材料一致)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招聘单位于10月10日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将对报考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海宁市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