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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邢台南宫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9人)
2022-09-27 22:09: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市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包括卫生健康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名,教育局教师56名。

  1、招聘卫生健康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差额事业编制13名。其中:人民医院1名、妇幼保健院7名、卫生监督所1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3名。

  2、招聘教育局下属各中小学教师全额事业编制56名。其中:河北南宫中学3名、第三中学7名、第一中学10名、第二中学2名、实验小学1名、乡镇中小学33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10月3日至2004年10月3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户籍、年龄、学历、专业或其他条件,详见《南宫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南宫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一),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

  2、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3、各岗位须有岗位条件表中要求的资格证书。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5、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要求为XXX类的,指该专业名称所对应的一级学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专业名称参考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

  6、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其中“服务冬奥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不得报考本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