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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徐州医科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2022-09-23 19:58: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身份、政治面貌证明:有效身份证件,近六个月内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3.其他材料:

  (1)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国内);

  (2)社会人员: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xzhmu.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xzhmu.edu.cn/)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我校不再另外以电话或短信形式联系考生。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xzhmu.edu.cn/)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由徐州医科大学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一)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二)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离职)证明者;(三)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262032(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