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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2-09-23 19:56:18   地区:吉林   浏览:0

  (二)笔试加分及年龄放宽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文件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按最高等次加分(不累计),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本人于2022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8:30-16:00携带本人报名表、身份证、退伍证件、毕业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立功受奖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二楼)申请审核(辽源市东旭大街155号),联系电话0437-3167311,逾期未申请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辽源市西安区征兵办、辽源市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资格条件复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

  2.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由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和要求等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学校(学院)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部门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携带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审。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5.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四)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并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复审通过当天到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辽源市北寿街禄寿路128号)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讲课、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要求见面试通知和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非教师岗位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教师岗位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折算。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