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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常州工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公告(二)
2022-09-23 20:00: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常州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共1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五)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0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10月13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六)报考专职辅导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秘书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

  2.有1年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报考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人员(含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10月1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rsc.czu.cn)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zk.czrc.com.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10月11日09:00-10月13日16:00

  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2年10月11日09:00-10月14日15: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在“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栏中仔细填写自己的相关经历,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须填写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注明起止时间,填写到月份)。

  2.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学校陈述申辩。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