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考察、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实行免笔试,采用考核考察比选的方法进行,同等条件下,以职称条件引进的,按照正高职称、副高职称的顺序聘用;以学位引进的,按照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顺序聘用。如若条件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方案另行通知),根据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通过人员进入考核考察、体检环节。
考核考察、体检工作由蒙城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卫健委与用人单位负责实施。考核考察工作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核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核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
对考核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蒙城县人社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卫健委政务公开网、蒙城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人员放弃,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用人单位按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待遇按照本单位同岗位人员执行。
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所需材料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十、监督管理
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人才引进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蒙城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0558-7622434(县卫健委)
2、监督举报:0558-7815156(县驻卫健委纪检组)
0558-7621889(县驻财政局纪检组)
0558-7622333(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2年度蒙城县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22年度蒙城县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蒙城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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