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7人)
2022-09-22 12:59: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六)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书面提出相应的要求及时报人社部门。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聘用考生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拨打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技术咨询:0318-6982986。

  五、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管理,办理录用手续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确定聘用关系,实行契约管理。

  六、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衡水市桃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点击查看>>>

  1、衡水市桃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各招聘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一览表

  3、衡水市桃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衡水市桃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