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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09-22 13:00:14   地区:湖南   浏览:0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主要测试各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公共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组织实施。由张家界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

  3.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在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2∶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由张家界市卫健委、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张家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张家界市中心血站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张家界市卫健委、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张家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家界市中心血站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书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设置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张家界市卫健委、张家界市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纪委进行监督。

  3.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外,另增加吸毒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项目,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组织实施。考察由张家界市卫健委和各用人单位一起组织实施,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纪委对该院体检合格人员考察进行监督,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所有体检合格人员考察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