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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公告
2022-09-22 13:02:37   地区:山西   浏览:0

  面试专家组人数一般为5-9人,学院专家人数只限1人,组长由外聘专家担任。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以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规划教材为主(具体参考内容以面试方案为准)。

  参加笔试+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招聘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临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和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工作不超过2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现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