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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池凤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2022-09-22 13:03:46   地区:广西   浏览:0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同一岗位的面试结束后,当场进行统计并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

  3.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六、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2.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凤山县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用人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二)聘用管理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单位制度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政策,单位将与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进行续签。

  七、其它事项

  (一)2022年12月31日前,出现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事宜由凤山县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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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凤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