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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引进高层次人才
2022-09-21 12:55:38   地区:河南   浏览:0

  进入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和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并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后,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引进人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区直事业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在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七、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引进过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广泛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375-2667910

  咨询电话:0375-2667068

  附件:1.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3.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分申请表

  4.河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新城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2新城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附件3新城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分申请表.docx

  附件4河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