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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淄博信息工程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2-09-18 09:36:51   地区:山东   浏览:0

  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说明材料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毕业证书上未注明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除外),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材料。

  属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http://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国(境)外毕业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书。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及实施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及实施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除外)出具《同意应聘函》(附件2)或《解聘说明》(附件3)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六、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试讲、答辩等多种方式组织,具体要求详见张店区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channel_c6391/)发布的面试公告。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七、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八、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淄博信息工程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