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办理入职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送旗人社局备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
4.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照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一)本次引进人员纳入公立医院控制数管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二)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1套120平方米周转性住房或分3年支付35万元安家费(选择周转性住房者需签订10年服务协议,10年后过户产权;选择安家费者需签订6年服务协议,分别在第二、四、六年考核合格后支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中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学历者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在三甲医院工作10年以上者提供1套100平方米周转性住房或三年支付30万元安家费(选择周转性住房者需签订10年服务协议,10年后过户产权;选择安家费者需签订6年服务协议,分别在第二、四、六年考核合格后支付);优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分3年支付20万元安家费(需签订6年服务协议,分别在第二、四、六年考核合格后支付)。本公告中周转性住房或安家费与《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可享受一种,且只能享受一次。
五、其他事宜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二)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派驻旗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引进人才工作全程监督。
(三)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和伊金霍洛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最新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人才引进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应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四)本次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均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予关注。
(五)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147708282
政策咨询电话:0477-8684505
监督电话:0477-8684502/0477-896230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
1.伊金霍洛旗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伊金霍洛旗引进和招聘急需紧缺
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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