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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2-09-13 12:49:24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除外)。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卫健委审核,在市五院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一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办理社会保险。

  四、其他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五院负责解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改变时,随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市五院官网)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统一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考生,不予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5939592或5936362(市五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3-5939590(市五院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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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2022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3:诚信承诺书.doc

  4: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x

  5: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