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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2-09-08 23:00:31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硕士及博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10月10日通过兴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xingandj.gov.cn)公布,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地点兴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

  2.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填写完整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可先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公示确定人员名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引进聘用资格),研究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作为后续审查的唯一依据;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信用惩戒等处理;

  (5)资格审查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兴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xingandj.gov.cn)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评估通知单》。

  (四)评估

  评估在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开展。评估主要考查报名人员的业绩能力,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专家组,对其业绩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业绩能力评估根据《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业绩能力评估评分细则》,主要评估应聘者学术水平和专业业绩能力,成绩达到合格分数(70分)及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业绩能力评估结果向应聘人员公布。业绩能力评估在对应聘人员教学科研水平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由本人介绍其教学科研经历及成果,并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作出答辩。

  具体评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评估结果在兴安党建网和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