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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9-08 23:13:5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四)考察。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按照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考察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考察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引进人才岗位的条件,审核档案以及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质等情况,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经历,个人诚信以及申报条件的真实性等情况。

  考察形式:主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调阅核查档案的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已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考察结束后,在学院党委会决定人选前,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等事宜。

  其他要求: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六)会议研究和公示。综合面试成绩以及考察和体检结果,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校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市党建网、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办理聘用。公示无异议,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以及申请办理编制及人事手续的请示,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由学院向市编委报送用编申请,经市编委审批下达人员用编通知后,15日内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实行9年服务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

  四、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相关待遇如下表。

引进专业

院校类别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机械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电气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及各类别相关专业

“985”“双一流”和世界QS排名前200的院校

35万

理工类人才20万,社科经管类人才15万

普通高等院校和QS排名201及以后的院校

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