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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单位招聘公告
2022-09-06 08:39:19   地区:广东   浏览:0

  4.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考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以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drc.gd.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需按我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与电子邮件报名时一致,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所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有关证明材料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

  4.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我单位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根据不同岗位需要命题。面试顺序根据考生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总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面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核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或短信,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