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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9-05 08:45:37   地区:天津   浏览:0

  报考人员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人社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在应聘人员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将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022年9月23日,招聘单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发送面试准考证,并电话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方式。

  1.面试题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出题,主要考核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涉及的化学计量、生物医疗检测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问题的解决能力以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经验应用、创新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

  2.面试考核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考核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如受到疫情因素影响,面试考核如采取视频面试的方式,则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补充通知,并采取短信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

  4.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考核成绩及格的人员范围内,以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5.考核信息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启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确保拟聘人员政治合格。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市计量院党委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同一岗位同一招聘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市计量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政策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