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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六安市裕安区定向招聘乡镇应急管理所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09-02 14:55:07   地区:安徽   浏览:0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一经公布,视同通知到本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所有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通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裕安区人社局、裕安区应急管理局和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4-3233637(区消防大队)

  0564-3236216(区人社局)

  0564-3301654(区应急管理局)

  监督电话:0564-3301670(区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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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