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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2-09-01 09:51:2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应届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非应届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

  对拟引进人才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查成绩高低排序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结合资格复审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应在考查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学院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具体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人才引进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学院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学院会议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查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应聘人员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将人才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的引进人才,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在学院最低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

  五、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后,注册为学院编制控制数人员,纳入学院人员总量管理享受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学院规定的相关待遇。符合“鄂尔多斯人才新政30条”和《鄂尔多斯市高等教育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按有关政策兑现相关待遇,且只享受一次。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正确规范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

  (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纪委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监督。

  (三)疫情防控期间,应聘人员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考查、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应聘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由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考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发生变化的,通过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