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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2-09-01 09:51:2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三)资格初审

  1.学院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报考咨询电话。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21日至23日。

  2.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引进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页面打印准考证。

  (四)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01、02、05、08、09采取“业绩综合评估”+“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查;岗位03、06、11采取“业绩综合评估”+“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查;岗位15采取“课程试讲”方式进行考查;岗位04、07、10、12、13、14、16采取“试讲”+“实践操作”方式进行考查。

  岗位01、02、05、08、09总成绩=“业绩综合评估”*60%+“答辩”*40%;岗位03、06、11总成绩=“业绩综合评估”*40%+“实践操作”*60%;岗位15总成绩=“试讲”成绩;岗位04、07、10、12、13、14、16总成绩=“试讲”*40%+“实践操作”*60%。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护照、社保卡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查。凡是在开考前30分钟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查资格。

  1.业绩综合评估

  报考岗位01、02、03、05、06、08、09、11人员参加业绩综合评估。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业绩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业绩综合评估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能够代表学术水平、学术能力、技术水平和业绩能力的资料,按照《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业绩综合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主要评估应聘者学术水平和专业领域业绩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达到合格分数(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实践操作”和“答辩”环节。

  2.试讲

  报考岗位04、07、10、12、13、14、15、16人员参加试讲。根据《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试讲评分细则》,提供试讲文字材料采用国家通用文字,试讲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基础素养、课堂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答辩

  报考岗位01、02、05、08、09人员参加专家组答辩。答辩环节由本人介绍其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及成果,并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作出答辩。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答辩表现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答辩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实践操作

  报考岗位03、04、06、07、10、11、12、13、14、16人员参加实践操作。根据《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实践操作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实践操作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实践操作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情况将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由于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该岗位考查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