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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延边州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2-08-31 11:50:48   地区:吉林   浏览:0

  六、组织体检

  在岗位选择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县(市)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anbi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22年延边州公开招聘的基层治理专干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试用期限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即在社区(村)工作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延边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在本次招聘的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综合考察等环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要报考人员提供本人的“吉祥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考点扫吉祥码,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请报考人员主动配合。凡不能提供绿色“吉祥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者体温检测超过37.3度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允许参加本环节考试。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anbian.gov.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和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的,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

  州及各县(市)人社部门电话:

  0433—2879067(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0433—4303535(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0433—8176038(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