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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源市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8-31 11:56:25   地区:吉林   浏览:0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非教师岗位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折算。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六)成绩查询

  笔试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次数多)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

  4.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规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公示前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非2022年毕业生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止2022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规定,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享受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被聘用的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防疫防控相关要求

  1.请考生下载打印并详细阅读《2022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和《2022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5)。本人签字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如实记录笔试和面试前14天内行程和体温,同时出具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笔试和面试当天本人签字上交方可参加考试。

  2.对中高风险地区返辽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防疫要求,须在考前完成至少14天的居家隔离健康监测,解除隔离后,方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对于考生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