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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夏理工学院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6 20:55:33   地区:宁夏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就宁夏理工学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宁夏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石嘴山市星海湖畔。学校现已成为以工为主,经、管、法、文、艺、教、理等8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有12个二级院(系)和3个教辅单位。开设本科专业51个。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学校是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高校,先后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全国绿化委员会分别授予“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绿化模范单位”。2021年学校获批审核增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增列电子信息、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计划和范围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硕士研究生2名,博士研究生1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2024年宁夏理工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通过面试方式进行招聘,硕士研究生通过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招聘范围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资格且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本科就读国内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不含成人、自考专升本)。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5日至2006年4月1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5日至2006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6.符合《2024年宁夏理工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记录期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单位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9.现役军人;

  10.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11.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12.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存在问题的;

  14.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宁夏理工学院官网(http://www.nxist.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4月22日9:00至4月29日18:00.网络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