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与体检
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结束后,如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结合考核、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及要求
1.被聘用人员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2.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3.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进行处理。
六、防疫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关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附件3),在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需符合防疫要求(戴口罩、测温、消毒、出示“两码”,提供《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等)。考生如身体不适应主动告知工作人员,明知有咳嗽、发烧等症状故意隐瞒的,将由相关部门对其追责。
本公告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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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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