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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2022-08-25 08:45:24   地区:广东   浏览:0

  4.考试资格审查。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如需补充相关资料的,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前递交,因资料不全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生自行负责。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3:1;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经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于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考生在进行笔试前,由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对拟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并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笔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笔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笔试、操作考核、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和机关雇用人员公开招聘。

  五、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笔试和操作考核,面试、笔试和操作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一)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和心态,是否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条件及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依据面试合格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在职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对象,人数不足1:5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操作考核。

  面试、笔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核的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中心对进入操作考核的人员进行半天的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操作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则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佛山市三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笔试、面试、操作考核成绩统一在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人选确定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且通过操作考核),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服务招聘单位时间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