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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2022-08-24 12:42: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3.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园林环卫局网站公布。(递补名单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期不少于3天)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园林环卫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可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园林环卫局网站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园林环卫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时间内将核准材料报送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4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市政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群众监督。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