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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2022-08-24 15:08:32   地区:浙江   浏览:0

  (四)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如遇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经考察,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提交开发办党组会议讨论确定,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情况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2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因弄虚作假获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上一批符合条件并已经报名质安管理中心消防行政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两个岗位,北站管理中心综合文字、工程设计管理、工程管理等三个岗位和植物园工程管理1岗位的人员,此批次不得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无效。

  (三)本次招聘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8260169;0575-85125301。

  附件:1.《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及条件详表》

  2.《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1、2.docx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