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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8-24 12:36:2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考察工作由市财政局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的,市财政局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查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六)公示和聘用

  综合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市财政局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市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官网及“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财政”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市财政局将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发布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三)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考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办公室0477-8581247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477-8581689

  市财政局机关纪委:0477-8581616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2.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