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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晋中和顺县招聘第二批大学生到村工作公告
2022-08-22 12:33:38   地区:山西   浏览:0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和顺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公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和顺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1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在体检或考察其中之一环节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形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报考大学生被聘用后,由和顺县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专业特长和村(社区)工作需要等分配确定岗位。聘用大学生到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1年试用期),鼓励长期在村(社区)工作。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无故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和顺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