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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22-08-19 22:31:54   地区:安徽   浏览:0

  (3)属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证书(鉴定表),或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满分100分。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及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低顺序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人选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合格后主动放弃的,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