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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理工大学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2-08-16 17:17:45   地区:安徽   浏览:0

  (四)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按综合成绩排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政审)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并在安徽理工大学校园网上进行公示7天。拟公示人选,需与学校签订“进校工作确认书”,承诺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试申请,若为在职人员,同时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辞职证明,不同意签订的,视为个人放弃。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获批后正式签约聘用并报到工作,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相关规定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中《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等(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并报到上班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在安徽理工大学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4-6632915

  (五)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安徽理工大学

  2022年8月15日

  2022年度安徽理工大学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招聘计划汇总表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拟聘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专业代码)

学历

学位

年龄

 

安徽理工大学

辅导员

2001658

5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住男生宿舍,限男性

安徽理工大学

辅导员

2001659

5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住女生宿舍,限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