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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西南州普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3人)
2022-08-16 17:19:30   地区:贵州   浏览:0

  (11)报考限中共党员的职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其属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12)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加分问题的,经招聘办核实后再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对象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卷面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笔试卷面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若笔试卷面成绩、学历、面试成绩、总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七、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以县招聘办公布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