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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2-08-16 17:21:18   地区:安徽   浏览:0

  (六)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试讲占比70%,面试占比30%。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对只有一名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我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校校园网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一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和安徽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达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与类别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享受相应待遇。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人才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指导下,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专业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测试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回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我校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818215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1-62998025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551-63862124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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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2022年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