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甘肃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8-12 16:22: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0月下旬,在“中国甘肃网”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供应试人员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甘肃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统一组织。以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全部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试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两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支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职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试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内容: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甘肃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试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4.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序。面试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甘肃网”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甘肃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聘用单位电话(短信)通知应试人员。参加体检的应试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在省内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甘肃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安排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的考生,视为体检不合格。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予聘用处理;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按不予聘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