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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卫生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2-08-12 16:24: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考生素质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如考生素质测试成绩相同的:1.具有优先条件的优先。2.加试笔试的,以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面谈)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补充测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3.未组织加试笔试的,则另行组织补充测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和复核

  对拟聘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报名资格、从业经历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人员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通过体检、复核和政审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素质测试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按规定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1.拟聘人选正式聘用后纳入开发区聘用制职员管理,享受相关待遇。

  2.选聘人员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3.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离职或被解聘需支付违约金,未满最低服务期离职或离岗的失信行为,将记入个人档案。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

  本公告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城乡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514-82063238,咨询电话:15305256136。

  1:2022年8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卫生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位简介表

  2:2022年8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卫生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3:2022年8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卫生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缴费二维码

  4:2022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